2023年沈北新区东部山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无人机飞防采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沈阳市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2023年沈北新区东部山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无人机飞防采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3-29 至 2023-04-06
撰写单位:
撰写人:
唐晓丹
(2023年沈北新区东部山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无人机飞防采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沈北新区东部山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无人机飞防采购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3年沈北新区东部山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无人机飞防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60,000.00
最高限价(元):46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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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2023年沈北新区东部山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无人机飞防采购服务项目
二、履约期限: 2个月
三、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五、服务内容:如下
无人机打药防控面积共预估为 4600亩,打药2次。
1、拟实施作业的无人机须具备远程作业实时监控和飞行轨迹存储功能,供应商须具备其他相关配套设备设施。
2、提供的作业植保无人机数量不少于5架,载重量 20 升及以上(提供购机发票或者租赁合同或者产品入库单,生产厂家需提供无人机成品入库单),日作业面积不低于5 千亩,以保证在规定服务期内完成全部作业任务;
3、供应商应配备提供打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4、作业期间载药量不得低于 25L;
5、要求离心式喷头无人机和压力式喷头无人机的作业高度分别是距作物叶尖 1-1.5m、1.5-2m;喷液量每亩至少1L,并添加飞防专用助剂。作业期间应进行喷雾质量现场监测。
6、供应商需对林区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程度、发生地点及范围有充分了解。
7、供应商按照甲方森林病虫害防治要求 提供相应农药
2023无人机打药防治作业面积明细表
序号
街道
村
作业面积(亩)
备注
1
马刚街道
中寺村
1430
2
马刚街道
马泉村
430
3
马刚街道
铁营子村
40
4
马刚街道
马刚村
340
5
马刚林场
马刚林场
2360
合计
4600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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