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龙都街道环境提升改善工程
重庆
-万州区
万州区龙都街道环境提升改善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万州区龙都街道环境提升改善工程
已由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万州发改审投【
2023
】
56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万州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及业主多渠道筹集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万州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万州区龙都街道及周边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主要为辖区内水源工程建设和居民点环境改善,环境改善总面积 0.29 平方公里,环境设施改善总数 23 处,主要改善内容包含:居民点周边供水设施 3 处,涉及总长 2830 米供水管道;居民点周边照明设施 20 处,涉及共 814 盏路灯、 6395 米线缆;居民点周边路面环境面积约 0.29 平方公里。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 8156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 6894 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示的道路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等以及招标文件和补答疑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24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 3 年,指投标人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 1 个类似项目业绩。
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造价: 5000 万元及以上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万州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万州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万州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万州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4-22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4-23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万州区)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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