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江西
-吉安市
永丰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永丰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0日 08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洪政采JXGH2024-C07
项目名称:永丰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50000.00 元
最高限价:246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代理机构现场查询】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注:根据吉府办字〔2023〕48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后,可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详见供应商须知。2.落实中小企业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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