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控服务招标公告
辽宁
-沈阳市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控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3-22 至 2023-03-29
撰写单位:
撰写人:
戴玮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控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控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控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20,000.00
最高限价(元):72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⑴市管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现场核查。
对涉农9个区95个动力型污水处理设施及363个无动力型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运行、维修记录台账是否齐全,运营人员在岗情况等。动力型设施全年检查至少2次;无动力设施全年检查至少1次;结合日常管理需要,全年设施现场检查累计不少于700座次。
⑵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检测。
现场核查期间对动力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定期抽查检测,检测指标6项(COD、氨氮、SS、总磷、总氮、pH),设施抽查比例不少于40%,全年抽查设施不少于70座次;对无动力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测,检测指标3项(COD、氨氮、pH),设施抽查比例不少于20%。
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分析。
根据现场核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问题清单,进行交办并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辽宁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沈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办法(试行)》。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按服务内容要求满足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要求。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数量:1个包组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前
实施地点:沈阳市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1中提出对采购目标需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前
服务效率:严格守信,高效守时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通过市局组织的专家验收。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