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消防救援支队化粪池清掏项目竞争性磋商
北京
-房山区
项目概况
房山区消防救援支队化粪池清掏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房山区对外贸易有限公司红色办公楼三层招标代理部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GYHY-XF-2024-007
项目名称:房山区消防救援支队化粪池清掏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8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8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房山区消防救援支队窦店消防救援站、石楼消防救援站、西潞消防救援站、城关消防救援站、上方山消防救援站、良乡消防站、大学城消防站、燕化星城、支队机关、康泽路消防站、夏场消防站、江村消防站、大石窝消防站、十渡消防站、河北镇消防站、琉璃河消防站共计16个站点化粪池提供清抽服务 。 ( 以年度服务期内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子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按照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