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农村学校暖心工程采购项目
陕西
-商洛市
商南县农村学校“暖心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商洛市商南县东环路92号县财政局4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CG-2024-007
项目名称:商南县农村学校“暖心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98,09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商南县农村学校“暖心工程”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3,498,093.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45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商南县农村学校“暖心工程”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商南县农村学校“暖心工程”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7)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8)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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