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核电基地中小型技改项目2024-2027年框架劳务(短名单入围)采购公告
大亚湾核电基地中小型技改项目 2024-2027 年框架劳务(短名单入围) - 询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承建 大亚湾核电基地中小型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为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责任有限公司 ,采购人为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大亚湾核电基地中小型技改项目2024-2027年框架劳务(短名单入围)分包工程 进行 供方入围短名单框架 采购,诚邀有能力,愿意承担本工程的潜在应答人前来应答。
2.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项目名称: 大亚湾核电基地中小型技改项目 2024-2027 年框架劳务(短名单入围) ;
2.2 建设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大亚湾核电基地 ;
2.3 项目概况: 大亚湾核电基地中小型技改项目 2024-2027 年框架劳务(短名单入围)分包工程
2.4 本次采购范围: 大亚湾核电基地中小型技改项目 2024-2027 年框架劳务(短名单入围);
2.5 本次入围有效期: 三年,2024年6月01日-2027年5月31日(起始时间以入围通知书发布之日起算,项目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6 质量标准: 合格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法人委托的独立经营单位(同一法人仅能委托一家);
2、应答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核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报价的仅保留一家单位。
(7)不接受目前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灰名单”当中,或者被暂停应答资格的企业应答。
3、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的方式。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应答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应答人应当具有承接同类项目的经验。提供至少一项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后)承接过类似劳务分包业绩(合同协议书)
3、应答人应当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4、应答人经营状况无异常。
应答人应提供下述A或B;
A、2022年或2023的年财务审计报告(请提供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B、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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