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第十中学操场人造草坪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
-长春市
项目概况
农安县第十中学操场人造草坪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9楼19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H20240420
项目名称:农安县第十中学操场人造草坪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225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225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农安县第十中学操场人造草坪 项目 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到 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9楼1909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4 年 05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H20240420
项目名称:农安县第十中学操场人造草坪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2251元
最高限价:462251元
采购需求(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05月20日;
项目地点:农安县第十中学院内;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所提供服务的技术能力或经营能力,能够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的能力;
3.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信誉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2)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供应商及其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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