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中心医院SPD医用物资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江门市
江门市中心医院SPD医用物资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5-04A-2024-D-E03800
项目名称:江门市中心医院SPD医用物资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江门市中心医院SPD医用物资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2,5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有效期为3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复印件。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需同时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两类信息)。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进行相关申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江门市中心医院SPD医用物资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江门市中心医院SPD医用物资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进行相关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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