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区精神病院改扩建工程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江苏
-淮安市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区精神病院改扩建工程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精神病院改扩建工程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国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区黄集街道黄河路 175号
2.1.2 项目内容 : 室外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以及相关技术资料。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
2.1.3 合同估算价: 350万 元 ;
2.1.4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
2.1.5 其他 : 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 工程 注册建造师二级(含) 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 B 类 )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3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 .4.3 项规定的情形:
3.5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任意1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
3.6 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 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CA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CA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4009280095。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联系 。 - 7 根据苏建函建管 [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
3.8 近 2年内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 行政处罚的。 - 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1 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4 年 04 月 23 日至 202 4 年 05 月 09 日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 元和 5 元手续费,合计 1 05 元 。 -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05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上传。
5.2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5.3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一楼 第二 开标室 《 淮安 市区 政府大楼辅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 。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 见面交易系统(登 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 “工程大厅 ”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 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 签到 、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 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评标入围
本次评标入围方法、入围环节和入围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