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林甸县主城区(北部雨水泵站)排水防涝设施项目电力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大庆市
林甸县主城区(北部雨水泵站)排水防涝设施项目电力工程施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623]ZHJL[CS]20240001
项目名称:林甸县主城区(北部雨水泵站)排水防涝设施项目电力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5,420.5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林甸主城区(北部雨水泵站)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电力工程施工):
合同包预算金额: 965,420.59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林甸主城区(北部雨水泵站)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电力工程施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林甸主城区(北部雨水泵站)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电力工程施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资质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明细。(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及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企相符,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格式自拟)。
(3)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施工员:1人,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按照不低于上述人员要求的规定标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发包人可根据工程需要,要求承包人增派其他相关专业人员,及时完成建设任务。(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