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湾片区供水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重庆
-涪陵区
苏家湾片区供水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 2024 年 4 月 23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
项目标段名称 | 苏家湾片区供水项目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7098684.87 | ||||||
项目编码 | 500102202403270010101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市涪陵临港经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需解锁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需解锁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需解锁 | 4969079.41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陈功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川 25120需解锁 | ||
第二名 | 需解锁 | 4969163.42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李霞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渝 2502020202102779 | ||
第三名 | 需解锁 | 5048583.82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卢莎莎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冀 2需解锁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需解锁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海晏县甘子河热水路道路建设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需解锁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满银路市政道路工程二期 第三中标候选人:需解锁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企业业绩:涿州市桃园路片区雨污分流工程施工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投标情况: 华跃建工有限公司因技术部分字体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 A-1 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其形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5 项( 3 )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重庆金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技术部分出现封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 A-1 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其形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5 项( 3 )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重庆中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技术部分出现分包计划和措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 A-1 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其形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5 项( 3 )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江西省昂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 70% ,且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 A-24 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70% 的,应在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作出合理的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出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山西诚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 70% ,且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 A-24 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70% 的,应在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作出合理的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出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符合性审查(技术方案评审、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均合格 | ||||||||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开标情况、评标结果等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 、异议受理单位: 重庆市涪陵临港经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需解锁 在线异议: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 ) 2 、投诉受理部门: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涪陵区鹤凤大道 38 号新区大厦 5 楼 联系电话:: 需解锁 传 真: 需解锁 电子信箱: 在线投诉: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 ) | ||||||||
招标人(盖章) : 2024 年 4 月 23 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 年 4 月 23 日 | ||||||||
注: 1.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 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 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