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电潍坊泰和热网二期玉清街-保税中心路-银通街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山东
-潍坊市
(招标编号: CHDTDZ001/23-QT-1436 )
一、 招标条件
山东华电潍坊泰和热网二期玉清街-保税中心路-银通街管网工程施工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潍坊泰和热力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
2.2项目规模: 供热面积1010万 平方米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024年 6 月 1 日,工期12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山东华电潍坊泰和热网二期玉清街-保税中心路-银通街管网工程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级及以上)。
1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3项且每项含内钢管DN500及以上规格聚氨酯保温管总长度2km及以上安装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或首页、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2)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