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大屯镇大屯村2022年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示范村(二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葫芦岛市
业主单位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建昌县大屯镇大屯村2022年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示范村(二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4-12 至 2023-04-18
撰写单位:
撰写人:
王进
(建昌县大屯镇大屯村2022年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示范村(二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建昌县大屯镇大屯村2022年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示范村(二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建昌县大屯镇大屯村2022年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示范村(二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98,082.38
最高限价(元):764,446.72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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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及其他、文化墙、路灯、绿化工程等
合同履行期限: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6)具有省级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网站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并且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随意变动,施工时需与投标时所填报的成员相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更换施工单位。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否则投标无效。 (11)不许强制要求潜在投标人到现场报名和参加开标事宜。可以采取网上传输和邮寄等形式。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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