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眉山市
采购结果
一、项目编号:N5114022024000041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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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解锁 | 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和平村二组 | 750,388.82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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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 | 康犁沃 | 1、本次地力培肥建设内容主要为施用商品有机肥,参照(DB 51/T 3062-2023)、(NY/T 525-2021)中地力培肥相关规定,选用有机肥的有机质(干基)≥30%,总养分(N、P205、K20,干基)≥4%,水份≤30%,PH5.5-8.5,有机肥中的重金属含量、蛔虫卵死亡率和粪大肠菌群数值指标复合标准要求。 商品有机肥技术指标及要求: ①产品技术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符合有机肥相关标准。 ②产品剂型:粉剂 ③计量包装:40kg/袋,外袋为编织袋覆膜,内袋为塑料薄膜防潮袋。 ④产品出厂前必须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⑤有机肥的采购和发放、施用应在田块整治工程和土壤酸化治理完成后,一般以做基(底)肥使用为主,在作物栽种前将肥料均匀撒施,耕翻入土,原则上商品有机肥施用量每亩300kg,采用原材料为适用类有机肥料。 2、主要投入量 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本项目区地力培肥面积共计2942.67亩(田块整治区域),施用商品有机肥882.80吨,每亩增施有机肥300kg。 3、建设地点在崇礼镇万坝社区、家相村、大定桥村,多悦镇石马村、会龙村、永生村,复兴镇楠桥村、红五星村、山祠村,富牛镇宋程村、曾庙村、中复村(松林社区),秦家镇秦家社区,三苏镇明光村、胜龙村、东馆村,尚义镇龚村,思蒙镇莲花村、石沱村、镇南村,太和镇马堰村、罗家村、永丰村、 英勇村,万胜镇众家村、万新村,修文镇十字卡村,永寿镇石佛村、永新村、永德村;共计12镇30个村实施。 4、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次供货,制定施肥服务方案,并收集施肥过程图片,以确保施洒在项目建设区域内,施洒有机肥数量需受益村干部或村民代表签字认可。施肥过程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响应的报价是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含货品、运输、装卸、搬运、施肥、安全、税费等所有费用)。 6.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 1(项) | 750,388.82 | 750,388.82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晨(采购人代表) 、 杨莉 、 王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30%;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879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眉山市东坡区环中巷44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701号、702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余老师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4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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