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屏项目竞争性磋商
福建
-厦门市
业主单位
项目概况
信息发布大屏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办公楼2M、2N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XM2024030
项目名称:信息发布大屏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验收通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第五章附件4)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若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3年01月0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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