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广东省海外专利及商标统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广东
项目概况
广东省海外专利及商标统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132011-20240017-1
项目名称:广东省海外专利及商标统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注: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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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投标人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4.《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购买本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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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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