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跆拳道队购置专项器材项目竞争性磋商
天津
-西青区
项目概况
天津市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跆拳道队购置专项器材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P-2024-005
项目名称:天津市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跆拳道队购置专项器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4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跆拳道队购置专项器材,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并能够正常使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2)2023年度或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即可。3.2023年度或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须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由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须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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