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级防汛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淮安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800-KYJL-G2024-0003
项目名称: 2024年市级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197.2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97.2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2024年市级防汛物资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5日内完成项目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十一部分示范格式三)。
3.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格式详见第十一部分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格式详见第十一部分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 (1)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五);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按照 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 采购 中小企业 服务 :
(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 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3.1项 。
注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