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源电力宝清电厂石灰石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源电力宝清电厂石灰石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3499,招标人为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852农场5分厂,负责宝清电厂2×600MW超临界湿冷机组运营管理工作。电厂距离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城市)157公里,距离宝清县(城市)42公里,交通方便。宝清电厂建设有2台600MW发电机组,总装机1200MW。宝清电厂2台机组分别于2020年1月和2020年7月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4年。
招标范围:脱硫系统用石灰石31000吨。
交货期:完成合同签订后,自首次供货之日起1年内根据实际需求量按批次供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灰石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15000吨及以上(若合同无明确总量,需提供甲方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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