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电力造价咨询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沈阳市
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公路、电力造价咨询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1-21 至 2023-11-28
撰写单位:
撰写人:
杨城
(公路、电力造价咨询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公路、电力造价咨询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公路、电力造价咨询单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0,000.00
最高限价(%):0.5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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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公路、电力造价咨询单位
二、履约期限: 3年
成果文件提交:要件齐全的前提下,根据采购人要求, 10 个 工作日内出具工程量清单报告或清单报告及相应的预算。成果文件按采购人要求的数量出具,不少于 3套。
三、履约地点: 沈阳市
四、付款方式 : 按区政府拨款进度付款。
五、服务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对公路、电力专业相关工程进行造价咨询
六、 服务内容及要求:
1、中标人提交的所有成果性文件及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服务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辽宁省和沈阳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服务内容成果方面的文件、规定。
2、本项目所指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工作方式为非紧密型,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各阶段情况组建咨询服务项目组,项目组可根据项目的阶段性需要及采购人要求派遣相关人员赴现场提供
咨询服务。
3、根据本项目需要和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在特定阶段加派人员赴施工现场或采购人指定办公地点,提供造价咨询服务。
4、投标人应保持造价咨询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为本项目组建的项目组配备人数的最低要求:投标人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审核人员 6 人。
七、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执行的标准要求
(GB50500-2013)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7-辽宁》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 (2021) 26 号的相关规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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