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公安局民警人身意外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鞍山市
业主单位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鞍山市公安局民警人身意外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1-14 至 2023-11-20
撰写单位:
撰写人:
刘翠
(鞍山市公安局民警人身意外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市公安局民警人身意外保险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鞍山市公安局民警人身意外保险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384,460.00
最高限价(元):2,384,46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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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鞍山市公安局(不含海、台、岫)在职民警采购人身意外险,保险内容包含: 1.民警因公牺牲(含烈士)保险理赔金额不低于100万元;2.民警因公意外身故保险理赔金额不低于100万元;3.民警非因公意外身故保险理赔金额不低于30万元;4.民警因公意外伤残保险理赔金额不低于100万元;5.民警非因公意外伤残保险理赔金额不低于30万元; 6.民警在职人员病故保险理赔金额不低于100万元;7.民警意外医疗保险理赔金额不低于1万元;8.民警意外住院津贴理赔金额不低于80元/天。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在财政预算保证且采购单位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认可、满意的前提下,合同有效期可顺延一至两年。顺延合同须每年由甲乙双方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格式自拟)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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