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检察院院史馆展厅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阜新市
业主单位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阜新市人民检察院院史馆展厅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1-08 至 2023-11-14
撰写单位:
撰写人:
代楠
(阜新市人民检察院院史馆展厅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人民检察院院史馆展厅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阜新市人民检察院院史馆展厅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270,000.00
最高限价(元):2,269,088.5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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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及装修工程、消防工程、采暖工程、空调工程、通风工程、电气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且具备有效期内安全考核合格证; (3)供应商须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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