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中心医院弥散残气肺功能仪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
-锦州市
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锦州市中心医院弥散残气肺功能仪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3-11-13 至 2023-11-15
撰写单位:
撰写人:
郭铭
(锦州市中心医院弥散残气肺功能仪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中心医院弥散残气肺功能仪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弥散残气肺功能仪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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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散残气肺功能仪(1台)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安装调试完毕
质保期一年
交货地点:院方指定地点
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所响应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