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中心医院强紫外线消毒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丹东市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丹东市中心医院强紫外线消毒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0-26 至 2023-11-01
撰写单位:
撰写人:
马亭婷
(丹东市中心医院强紫外线消毒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中心医院强紫外线消毒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丹东市中心医院强紫外线消毒机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50,000.00
最高限价(元):55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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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数量:强紫外线消毒机5台
二、技术参数:
★1.机器采用紫外线物表消毒,实现无损伤,无腐蚀,无耗材的消杀;
★2.消毒范围:物体表面;
3.紫外线辐照强度:1米处辐照强度≥117.4μw/ cm 2 ;
4.产品无锋利棱缘,无尖锐的金属部件裸露;
5.机身配备急停开关数量≥1个,能够迅速介入并急停,松开急停后可继续执行前序任务;
★6.灯管数量:≥1根
★7.单根灯管功率≥480W/根
8.设备总功率≥500w
9.产品具备远距离遥控功能,可遥控控制设备开关;
10.产品具备延迟启动功能、记忆启动功能;
11.产品具备消毒日志记录功能,可通过机身配置的触摸屏进行查询;
12.产品具备智能检测系统,可监测设备状态,进行异常警报;
13.产品具备状态指示灯,多种颜色可视;
14.产品具备创建消毒任务功能,可以选择手动或计划消毒两种模式,能够通过触摸屏定时设置消毒时间;
15.产品具备手动消毒、定时消毒、遥控消毒等不少于三种消毒方式;
16.物表消毒试验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杀灭率≥99.9%;
17.物表消毒试验中对大肠杆菌杀灭率≥99.9%。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投标单位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单位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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