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澄迈县拆除违法建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海南
-澄迈县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标的)2024年澄迈县拆除违法建筑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NLY-2024-02
招标编号: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
项目名称:2024年澄迈县拆除违法建筑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元
最高限价:【标包名称:2024年澄迈县拆除违法建筑项目; 最高限价:14810437.64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2024年澄迈县拆除违法建筑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等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证明材料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5.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
自拟);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7.提供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
拟);
3.8.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9.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提供注册 证书复印件及 2024 年 1 月份至今任意 1个月在注册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4.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
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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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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