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雄安新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指挥方舱车、前突快反模块)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
项目概况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雄安新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指挥方舱车、前突快反模块)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报名者,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招标”)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EC2024005
项目名称: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雄安新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指挥方舱车、前突快反模块)
预算金额:4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雄安新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指挥方舱车、前突快反模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如有)等工作,质保期1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本项目01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02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财库〔2020〕46号)及监狱企业发展(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财库〔2017〕141号)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申请人)”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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