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庄煤业物资供应分公司2024-2027年度消防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平庄煤业物资供应分公司2024-2027年度消防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103670,招标人为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本项目 采购 消防器材 为 3 年预估量,以实际采购订单结算。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招标范围为 消防器材 ,具体 货物名称、数量情况见下表:
2.1.3交货期:实际交货时间按双方签订采购订单规定执行。
交货地点: 本埠各单位: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六家矿、西露天矿、运输公司、供应公司、销售公司、平煤机关、水电公司、矿建公司、矿安公司、元宝山露天矿、风水沟矿、老公营子矿、人力资源中心、信息中心。 外阜使用单位: 锡林河公司、蒙东矿业、白音华露天矿 。
2.1.4质量要求: 所提供的消防器材均为国家标准,完全符合消防部门相关技术要求,所提供的消防器材必需通过当地消防部门验收通过。灭火器维修、充装完毕后,每个灭火器需具有维修维护可追溯专用二维码身份标识贴。如所供货物出现不合格产品,造成生产及经济损失,均由供货方全权负责并包赔损失(如出现消防部门的罚单、或因质量原因造成人员伤害等)。
灭火器粉剂充装必须有独立厂房,设备齐全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充装。设备符合消防灭火器充装标准(招标方有权利对投标方充装厂房及灭火器充装进行现场考察抽检)。
2.1.5 其他:本 次 招标为统谈分签项目,中标人与使用单位签订年度供货协议,与具体使用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项目协议期限自供货协议签订之日起 3 年,协议期内执行项目中的数量、时间和金额先到为准 , 实际交货时间按双方签订采购订单规定执行 , 供货方接到需求单位紧急订单后,必须在 24小时内响应并送货到所需单位指定地点,如因延迟造成损失由供货方完全承担。 协议约定的品种和数量为预估信息,具体执行和结算以月度订单和合同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在此协议到期结束时,实际结算与预估品种和数量的差异,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 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消防器材供货合同业绩1份,合同内容须至少包含灭火器充填。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及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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