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海都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及配套器械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
-泉州市
受 南安市海都医院 委托, 对[350583]FJHYZB[GK]2024001、南安市海都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及配套器械设备采购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南安市海都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及配套器械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1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83]FJHYZB[GK]2024001
项目名称:南安市海都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及配套器械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50,000.00元
采购包1(南安市海都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及配套器械设备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 2,3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3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尚未进行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供应商,可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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