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大亚湾特勤大队2024年大队级应急储备库电梯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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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广东省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大亚湾特勤大队2024年大队级应急储备库电梯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罗湖区太白路3031号中冠商务大厦14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B-24SZHW004
项目名称:广东省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大亚湾特勤大队2024年大队级应急储备库电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确定一家供应商为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大亚湾特勤大队提供一部载货电梯包含电梯设备的生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保修维护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60天内完成设备的验收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参评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 【注:采购单位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官网”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5)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参评;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参评(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转包,不接受违法分包。(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参评人为电梯制造企业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参评人为销售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同时提供电梯制造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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