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人民政府2024年北京市昌平区地质灾害工程维护及治理项目(十三陵镇)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
-昌平区
项目概况
2024年北京市昌平区地质灾害工程维护及治理项目(十三陵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昌平区红石座1号楼62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424210200015147-XM001
项目名称:2024年北京市昌平区地质灾害工程维护及治理项目(十三陵镇)
预算金额:1293.24277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92.83454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要包括崩塌、滑坡及损坏工程等渣土清理工作、土方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具有/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具备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其他要求3.3.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 近三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推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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