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沙河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河北
-邢台市
河北省沙河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沙河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设备采购 ,招标人为 河北省沙河市气象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专项国债+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河北省沙河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河北省沙河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设备采购共分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信息化设备,二标段:人影设备购置。(详见采购清单)。2.1.2设备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1.3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河北省沙河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设备采购共分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信息化设备,二标段:人影设备购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投标人是设备的生产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设备的代理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扫描件及生产商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 对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进行盲评。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06 00:00 至 2024-05-10 23:59 ,登录 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5-2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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