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洛浦县人民医院急救能力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和田地区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洛浦县人民医院急救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1日 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DZY-LPXCG-2024-5
项目名称: 和田地区洛浦县人民医院急救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4000000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洛浦县人民医院急救能力提升项目(包一)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443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购置医疗设施设备一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洛浦县人民医院急救能力提升项目(包二)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357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购置医疗设施设备一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洛浦县人民医院急救能力提升项目(包三)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购置医疗设施设备一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3,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全部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毕。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3:(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供应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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