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第四人民医院精神障碍患者康复中心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宣城市
招标人
名称 : 郎溪县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 : 郎溪县十字镇施吴村镇兵山 99 号
代理机构
名称:需解锁
地址:郎溪县建平镇中港东路中房朗润园
项目名称
郎溪县第四人民医院精神障碍患者康复中心项目 EPC
项目编号
LXX-GC-GK-2024536
开标时间
2024 年 4 月 30 日 9 时 00 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需解锁、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同创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十字镇工业区 214 省道东、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大连路 6686 号徽商总部广场 B- 办 1510 室
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 360000.00 元;施工费报价:下浮率 12.40%
工期: 54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天,施工工期 510 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97.7 分
项目负责人: 程勇 (施工负责人)、 郑昶(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皖 234192020152 、 2021340087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设计负责人业绩:鹿城印象项目、至尊银座会所内装修工程
企业奖项: /
其他: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需解锁、(联合体成员: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九华山大道与齐山路交叉口香港城 1 幢 1411 号、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龙会一路 14 号
投标报价 : 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 360000.00 元;施工费报价:下浮率 12.16%
工期: 54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天,施工工期 510 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97.3 分
项目负责人:钱兴(施工负责人)、姜友坚 (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皖 234212157665 、 01330054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设计负责人业绩:瑞安市孙桥单元 02-62 地块项目(南港材安置房项目)设计、通州湾示范区 TR20011 地块
企业奖项: /
其他: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 需解锁(联合体成员: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十字镇供销社商住楼 8 号、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南段 1 号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 360000.00 元;施工费报价:下浮率 12.41%
工期: 54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天,施工工期 510 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97.13 分
项目负责人:闫晓倩(施工负责人)、张遵?X(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皖 234222212416 、 2012520024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设计负责人业绩:贵阳市示范性学校(乌当校区)建设项目设计、来安县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医技楼 EPC 项目
企业奖项: /
其他: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安徽丰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毅晨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徽富耕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联讯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永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技术负责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安徽步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常?N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安徽聚好建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负责人社保信息无法辨识;安徽省郎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宣城市兴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资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时间
2024 年 5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8 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需解锁,联系电话: 需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需解锁,联系电话: 需解锁 。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 ,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