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大柳镇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
-滁州市
南谯区大柳镇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谯区大柳镇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5 月 20 日 0 8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znqcg202404-042
项目名称: 南谯区大柳镇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项目
预算金额: 每年 166万元, 两年七个月 约 428.83万元
最高限价: 每年最高限价 166万元, 两年七个月 最高限价 428.83万元
采购需求:对 南谯区大柳镇 范围内所辖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村通道路、乡镇街道、沟渠、水面、田间地头等农村生活垃圾保洁服务,路肩除草服务,路边树枝修剪服务及绿化带保洁等服务,以及对 南谯区大柳镇 范围内所辖范围内生活垃圾转运至滁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厂; 南谯区 大柳 街道 及背街小巷保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两年七个月 ,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根据考核评分细则 ,考虑下一年合同是否续签,考核评分细则总分为100分,当月考核总分低于70分(包括70分)或者连续3个月考核均低于80分(包括80分),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 接受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 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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