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2024年-2026年辖区公路养护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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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2024年-2026年辖区公路养护采购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NJLZBZC2024-14
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2024年-2026年辖区公路养护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0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2024年-2026年辖区公路养护采购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4,05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6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或合同期满则项目完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2024年-2026年辖区公路养护采购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2024年-2026年辖区公路养护采购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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