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段家集乡人民政府合水县段家集乡机关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
-庆阳市
合水县段家集乡人民政府合水县段家集乡机关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合水县段家集乡人民政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05-16 15: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C2024-0040
项目名称:合水县段家集乡机关维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69.908714(万元)
最高限价:0.0(万元)
采购需求:维修屋顶1500平方米,换纱网231个,维修地板260平方米,混凝土修复剂修复763平方米,混凝土硬化354平方米,更换屋檐EPS构件33米,维修砖混结构厕所1座,采购办公室座椅1套,采购安装2.51.5米标识4座,采购安装窗帘75米,采购安装42米标识1座。(具体工程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1.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3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人员应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1.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5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1.6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1.7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1.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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