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南芬区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欢思线、石湖线、沈苗线、马六线、柏南线、郭长线)
辽宁
-本溪市
本溪市南芬区 2024 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欢思线、石湖线、沈苗线、马六线、柏南线、郭长线)
招标 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溪市南芬区 2024 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 (以 下简称 “ 本项目 ” )已由 本溪市南芬区交通运输局 以 《 南芬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本溪市南芬区 2024 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 本南交发 ﹝ 2024 ﹞ 9 号 ) 批准 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市 计划投资 ,招标人为 本溪市南芬区交通事业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为 (以下简称 “ 招标代理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位于本溪市南芬区思山岭街道办事处、下马塘街道办事处,对南芬区欢思线、石湖线、沈苗线、马六线、柏南线、郭长线等农村公路进行维修改造,总里程 16.584 公里。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招标范围 本溪市南芬区 2024 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欢思线、石湖线、沈苗线、马六线、柏南线、郭长线)施工图 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缺陷保修等 ,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2.3 计划工期
202 4 年 5 月 25 日 开工, 202 4 年 10 月 15 日 交工 ,共计 143 日历天 ( 具体以 签订合同 为准 )
3.投标人 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 资质条件: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企业业绩
近五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日期为准) 承担过至少 1项合同金额在 4 00万元(含)以上的公路工程项目业绩,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
3.1.4 主要人员
项目经理 1 名: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五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日期为准)承担过至少 1 项合同金额在 400 万元 ( 含 ) 以上的公路工程项目业绩,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项目总工 1 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日期为准) 承担过至少 1项合同金额在 4 00万元(含)以上的公路工程项目业绩,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 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 )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2024 年 5 月 7 日,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3 招标文件售价: 0.0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2024 年 5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 ” ,并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 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 109 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
5.3 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 合理低价法 。
6. 开标方式描述
本项目以电子开标为主,现场纸质开标为辅。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 109 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开标当日,采用见面交易方式,投标人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制作锁到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同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工作(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电子开标的,采用现场纸质开标。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 网 》 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