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液体次氯酸钠采购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山东
-烟台市
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液体次氯酸钠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 二次 )
项目概况
液体次氯酸钠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烟台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 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 4 年 5 月 22 日 9 点 00 分 ( 北京时间)前 上传 电子 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SDGP370600000202402000217
项目名称: 液体次氯酸钠采购
预算金额: 人民币 8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液体次氯酸钠采购, 共 分 1 个包。
合同履行期限: 分批供货,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 2天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采购人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再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 工业 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注: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详见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须包含:次氯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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