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震局天津市巨灾防范工程-数据平台建设(国家中心信息化硬件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
-河西区
天津市地震局天津市巨灾防范工程-数据平台建设(国家中心信息化硬件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地震局天津市巨灾防范工程-数据平台建设(国家中心信息化硬件系统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央政府采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GC-HGX240287
2.项目名称: 天津市地震局天津市巨灾防范工程-数据平台建设(国家中心信息化硬件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 1532.000000万元
4.最高限价: 1532万元,
5.采购需求: 策略可视化软硬件系统,高性能服务器(存储节点),数据中心安管平台,云计算服务器(计算节点1),云计算服务器(计算节点2),数据库,操作系统,APT高威胁持续攻击检测平台,高性能服务器(管理节点),云计算服务器(存储节点),带外管理交换机,数据库审计,业务边界防火墙1,数据中心运维用堡垒机,等保测评和商用密码评估,万兆业务接入交换机,数据中心核心交换,主机安全防护软件,零信任综合网关(VPN),抗DDOS,负载均衡,互联网边界防火墙,业务边界防火墙2,SDN网管软件,监测数据处理终端,广域网核心路由器,TAP交换机,日志审计,上网行为管理,会议大屏,NTP授时服务器,带外业务汇聚交换,云平台,DNS服务器,全流量分析软硬件系统,数据中心Web应用防火墙,网络安全准入,高性能服务器(计算节点),分体式视频会议终端,数据中心防火墙,网络安全审计,数据中心门禁系统,云计算服务器(管理节点),LED监控全彩屏,便携式一体化智能会议终端
6.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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