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霞浦生态环境局霞浦县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含突发环境应急演练1次)竞争性磋商
福建
-宁德市
项目概况
霞浦县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含突发环境应急演练1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北冠后路华联园4号楼B2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DJFA-2024042811
项目名称:霞浦县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含突发环境应急演练1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全部成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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