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年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南县工业园区企业施工便道(一期)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
-贵港市
项目概况
平南县工业园区企业施工便道(一期)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GZC2024-C2-60236-GXXN
项目名称:平南县工业园区企业施工便道(一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46859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46859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工程建设5条施工便道,全长合计约1464.816米,红线宽度6-8米,其中临江产业园修建1条便道,大成工业园修建4条便道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