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业务用车询价公告
陕西
-商洛市
县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业务用车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商洛市商南县东环路92号县财政局4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1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2024-013
项目名称:县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业务用车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县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业务用车):
合同包预算金额: 1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8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业务用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业务用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询价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说明及承诺书; (4).提供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5).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需提供询价响应截止日期前7天内查询结果截图);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2023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询价响应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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