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
-酒泉市
酒泉市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酒泉市博物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05-20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fcg202404220002
项目名称:酒泉市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
预算金额:111.0(万元)
最高限价:111(万元)
采购需求:通过图文记录、影像留存、课程制作等方式,形式多样的构建博物馆的数字资源内容体系,不仅要展示文物的一般特征,更应该挖掘文物的历史渊源、文化内涵、科学内涵等特殊的文化信息。具体建设项目包含:三维文物信息采集、大众专题的制作和投放等。利用三维扫描、高清拍摄等数字化信息采集技术,360°环物拍摄等新型数字化展示与互动技术、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通信技术在内的现代先进技术手段,对酒泉市博物馆部分重点文物的数字化采集、加工、存储与管理以及数字化资源利用等数字化保护环节进行能力提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证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近三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3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外地企业可在公司注册地进行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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