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
-庆阳市
宁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选择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05-28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zfcg00450
项目名称:信息化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24.0(万元)
最高限价:123.3(万元)
采购需求:按照标准要求建设“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 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2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1.3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须提供税收缴纳相关材料的,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6 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1.5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6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7 投标人须提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1.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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