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吉林省乌龙安唱涝区(乾安县)治理工程建设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
吉林
-松原市
项目概况
吉林省乌龙安唱涝区(乾安县)治理工程建设监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GGZYBM-2024107
项目名称:吉林省乌龙安唱涝区(乾安县)治理工程建设监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5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5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吉林省乌龙安唱涝区(乾安县)治理工程提供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2.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 [2004] 185号);
3.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 90号);
4.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9号);
5.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号);
6.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68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号);
8.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供应商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本单位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聘用书;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5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登记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