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压缩式垃圾清运车(第二次)招标公告
辽宁
-朝阳市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喀左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压缩式垃圾清运车(第二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5-09 至 2024-05-14
撰写单位:
撰写人:
刘国义
(喀左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压缩式垃圾清运车(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喀左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压缩式垃圾清运车(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喀左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压缩式垃圾清运车(第二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50,000.00
最高限价(元):1,75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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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底盘排放标准:国六 ( 此项需提供工信部公告 ) 。
2. ▲ 底盘发动机功率 ≥85kW,燃油种类:柴油
3.★外形尺寸(mm) : ≤5400×2300×2700 ( 此项需提供工信部公告 ) 。
4.★总质量(kg) : ≤4495 ( 此项需提供工信部公告 ) 。
5. ▲ 额定载质量 (kg) : ≥400
6.★整备质量(kg) : ≥3750 ( 此项需提供工信部公告 ) 。
7.★接近角/离去角(°) : ≥21/18 ( 此项需提供工信部公告 ) 。
8.★前悬/后悬(mm) : ≤1120/1450 ( 此项需提供工信部公告 ) 。
9. ▲ 轴距 (mm) : ≤2850
10.★垃圾箱容积 (m ³ ) : ≥ 8
11. ▲ 匹配垃圾桶型号: 240L 分类垃圾桶
12. ▲ 上料循环时间 : ( s)≤15
1 3. ▲卸料 时间 :( s) ≤60
14.▲最大爬坡度:(°)≥30
设备主要性能要求:
1.需采用拉杆式侧上料翻桶机构,方便操作便于维修。
2.垃圾箱需具有密封功能的后门,后门的开启和关闭需采用液压缸控制,后门在关闭时,密封条与垃圾箱尾部端面贴合锁紧,避免渗滤液造成二次污染。
3.需具有推铲结构,布置在垃圾箱内部,用以完成卸料作业。
4.车辆右侧翻桶机构上方需装有工作灯,在光线不好的环境下,打开工作灯,方便工作。
5.车辆后门动作时需有声音报警,用于提醒工作人员和周围行人注意安全。
6.车辆需设有污水箱,有效的在车内进行固液初步分离。
7. ★车辆需上蓝牌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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