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公安局法医解剖室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江苏
-盐城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923-XHGL-G2024-0007
项目名称: 阜宁县公安局法医解剖室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 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20 万元
采购需求:
阜宁县公安局法医解剖室深化设计、设备、设施等采购、安装及其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 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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