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陇川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陇川农场陇农社区党员文化活动室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ZC2024-C2-00135-DHSH-0029
项目名称:陇川农场陇农社区党员文化活动室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84.623041
最高限价(万元):184.623041
采购需求:陇把分场一队,新建活动室,地上一层砖混结构,建筑总高度4.7m,室内外高差-0.45m,建筑面积145.64㎡,新建公厕,地上一层砖混结构,建筑总高度3.3m,室内外高差-0.3m,建筑面积28.49㎡,拆除旧房(砖混房);陇把分场四队,新建活动室,地上一层砖混结构,建筑总高度4.7m,室内外高差-0.45m,建筑面积145.64㎡;陇把分场五队,新建活动室,地上一层砖混结构,建筑总高度4.7m,室内外高差-0.45m,建筑面积145.64㎡;陇把分场六队,新建围墙30.7m,新建拱棚,地上一层钢架结构,建筑总高度5.7m,建筑面积206.04㎡;陇把分场十一队,新建活动室,地上两层砖混结构,建筑总高度8.3m,室内外高差-0.45m,建筑面积128.87㎡,拆除旧房(钢架房)。(具体以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6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相关规定的供应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采用“价格评审优惠”的方式落实。;(1)陇川农场陇农社区党员文化活动室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3%、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企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定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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