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江区长风科创园工程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安庆市
项目名称
迎江区长风科创园工程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
H0GC24A01G062
招标人
安庆市伴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 需解锁
联系方式: 需解锁
最高限价
人民币: 80276641.33 元 ,其中暂列金额(含税): 7630000.00 元; 暂估价(含税): 1727650.00元。
代理机构
需解锁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龙山路 156号
联系方式: 0556-599 996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年 5 月 7 日 9时 30 分
计划工期
54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
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
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需解锁、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牵头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成员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工期
540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安庆市中兴大道 109号、郑州市管城区航海东路246号。
投标价(元)
人民币: 69816594.96 元 ,其中暂列金额(含税): 7630000.00 元; 暂估价(含税): 1727650.00元。
项目 经理
胡昊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一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皖 需解锁03213
技术负责人
张羽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 获奖
无
项目经理 业绩
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无
企业获奖
综合实验实训组团 工程荣获 2022~2023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企业业绩
1、 临颍县职业教育中心综合服务培训园区一期学校教学、培训、办公综合楼;
2、 中海云鼎湖居二标段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需解锁、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牵头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成员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工期
540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龙狮乡皖江大道 77号绿地紫峰大厦B座32层、合肥市庐阳区潜山北路16号。
投标价(元)
人民币: 69752373.65 元 ,其中暂列金额(含税): 7630000.00 元; 暂估价(含税): 1727650.00元。
项目经理
史高平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一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皖 需解锁03232
技术负责人
开前正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 获奖
无
项目经理 业绩
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无
企业获奖
正奇金融广场 荣获 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企业业绩
1、 远洋上宁府工程项目;
2、 XZQTD270号地块项目 (A 、 B块)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需解锁、安徽宝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牵头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成员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工期
540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观音路 107号、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当涂路325号宝业东城广场1号楼五楼。
投标价(元)
人民币: 69950656.96 元 ,其中暂列金额(含税): 7630000.00 元; 暂估价(含税): 1727650.00元。
项目经理
郑宏磊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一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皖 需解锁00711
技术负责人
吴晓明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 获奖
无
项目经理 业绩
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无
企业获奖
高新区南岗第二公租房住宅产业化工程 1#楼 工程荣获 2021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企业业绩
1、 和平家园小区住宅产业化项目施工总承包;
2、 荷塘家园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 。
公示时间
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1日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 徐莉莉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 需解锁)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 台 (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